瓶花
瓶花。元代。黄庚。 瓶花红淡浸寒泉,容易凋零亦可邻。堪恨本根不知处,却将颜色为人妍。
[元代]:
黄庚
瓶花红淡浸寒泉,容易凋零亦可邻。
堪恨本根不知处,却将颜色为人妍。
瓶花紅淡浸寒泉,容易凋零亦可鄰。
堪恨本根不知處,卻将顔色為人妍。
[ 元代 ]
·黄庚的简介
黄庚,字星甫,号天台山人,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出生宋末,早年习举子业。元初“科目不行,始得脱屣场屋,放浪湖海,发平生豪放之气为诗文”。以游幕和教馆为生,曾较长期客越中王英孙(竹所)、任月山家。与宋遗民林景熙、仇远等多有交往,释绍嵩《亚愚江浙纪行集句诗》亦摘录其句。卒年八十馀。晚年曾自编其诗为《月屋漫稿》。事见本集卷首自序及集中有关诗文。 黄庚诗,以原铁琴铜剑楼藏四卷抄本(今藏北京图书馆)为底本。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两本卷次不同,文字亦各有错诲空缺,而底本多出校本诗十馀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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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黄庚的诗(341篇) 〕
作者:
清代
顾之琼
露寒曲槛红衣润,笑扶蝉鬓。徘徊临水照红妆,人比嫦娥差近。
倩得鳞鸿通问,对花消恨。把文何事不同论,论有尽、思无尽。
露寒曲檻紅衣潤,笑扶蟬鬓。徘徊臨水照紅妝,人比嫦娥差近。
倩得鱗鴻通問,對花消恨。把文何事不同論,論有盡、思無盡。
作者:
唐代
张说
别馆芳菲上苑东,飞花澹荡御筵红。城临渭水天河静,
阙对南山雨露通。绕殿流莺凡几树,当蹊乱蝶许多丛。
别館芳菲上苑東,飛花澹蕩禦筵紅。城臨渭水天河靜,
阙對南山雨露通。繞殿流莺凡幾樹,當蹊亂蝶許多叢。
作者:
唐代
卫中行
威凤昔未起,兹山嘉气深。逶迤抱川阜,萝茑方沈沈。
龙节稍岩径,星轩伴幽寻。尝闻谢公事,今嘉昭旷心。
威鳳昔未起,茲山嘉氣深。逶迤抱川阜,蘿茑方沈沈。
龍節稍岩徑,星軒伴幽尋。嘗聞謝公事,今嘉昭曠心。
作者:
清代
柯煜
仕宦已三世,我岂石隐流。高堂渐斑白,诚怀捧檄谋。
三釜计不就,五亩遄归休。长跪谢阿母,阿母屡点头。
仕宦已三世,我豈石隐流。高堂漸斑白,誠懷捧檄謀。
三釜計不就,五畝遄歸休。長跪謝阿母,阿母屢點頭。
作者:
金朝
高士谈
閒庭随分占年芳,袅袅青枝淡淡香。流落孤臣那忍看,十分深似御袍黄。
閒庭随分占年芳,袅袅青枝淡淡香。流落孤臣那忍看,十分深似禦袍黃。
作者:
清代
方苞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餘在刑部獄,見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時順正,死者尚稀,往歲多至日數十人。”餘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傳染,遘者雖戚屬不敢同卧起。而獄中為老監者四,監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極有窗以達氣。旁四室則無之,而系囚常二百餘。每薄暮下管鍵,矢溺皆閉其中,與飲食之氣相薄,又隆冬,貧者席地而卧,春氣動,鮮不疫矣。獄中成法,質明啟鑰,方夜中,生人與死者并踵頂而卧,無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衆也。又可怪者,大盜積賊,殺人重囚,氣傑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。”餘曰:“京師有京兆獄,有五城禦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獄訟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專決;又九門提督所訪緝糾诘,皆歸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書吏、獄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連,必多方鈎緻。苟入獄,不問罪之有無,必械手足,置老監,俾困苦不可忍,然後導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為劑,而官與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資取保;其次‘求脫械居監外闆屋,費亦數十金;惟極貧無依,則械系不稍寬,為标準以警其餘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輕者、無罪者罹其毒。積憂憤,寝食違節,及病,又無醫藥,故往往至死。”餘伏見聖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聖。每質獄詞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無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為上昌言:除死刑及發塞外重犯,其輕系及牽連未結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數計哉?或曰:“獄舊有室五,名曰現監,訟而未結正者居之。傥舉舊典,可小補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職官居闆屋。今貧者轉系老監,而大盜有居闆屋者。此中可細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餘同系朱翁、餘生及在獄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應重罰。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,左右鄰械系入老監,号呼達旦。餘感焉,以杜君言泛訊之,衆言同,于是乎書。
凡死刑獄上,行刑者先俟于門外,使其黨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羅”。富者就其戚屬,貧則面語之。其極刑,曰:“順我,即先刺心;否則,四肢解盡,心猶不死。”其絞缢,曰:“順我,始缢即氣絕;否則,三缢加别械,然後得死。”唯大辟無可要,然猶質其首。用此,富者賂數十百金,貧亦罄衣裝;絕無有者,則治之如所言。主縛者亦然,不如所欲,縛時即先折筋骨。每歲大決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縛至西市待命。其傷于縛者,即幸留,病數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餘嘗就老胥而問焉:“彼于刑者、縛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無有,終亦稍寬之,非仁術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餘,且懲後也;不如此,則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撲者亦然。餘同逮以木訊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傷,病間月;一人倍之,傷膚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無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為差?”曰:“無差,誰為多與者?”孟子曰:“術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