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美轩
尤美轩。宋代。汪应辰。 巉然绝壑临招担,爷视疑欲干晴霓。林恋献状还左右,烟云变相随高低。少日登高不惮远,喘汗赪颜如夏畦。却凭轩槛认行处,一览不待穷攀跻。爱山愿作此轩客,饥火驱出仍东西。青衫乌帽犯尘土,梦想春绿浮凫鹥。归寻稍刻剑已往,扁榜仅能存旧题。道人知我若有失,更附山房拂栱梯。方欣胜观还昔时,忽讶语来磻溪。茫茫六合有安宅,恍悟十年行路迷。甘与山僧为逆旅,自使妇姑相勃豀。暗明通壅翻还汝,无所还者吾其栖。
[宋代]:
汪应辰
巉然绝壑临招担,爷视疑欲干晴霓。
林恋献状还左右,烟云变相随高低。
少日登高不惮远,喘汗赪颜如夏畦。
却凭轩槛认行处,一览不待穷攀跻。
爱山愿作此轩客,饥火驱出仍东西。
青衫乌帽犯尘土,梦想春绿浮凫鹥。
归寻稍刻剑已往,扁榜仅能存旧题。
道人知我若有失,更附山房拂栱梯。
方欣胜观还昔时,忽讶语来磻溪。
茫茫六合有安宅,恍悟十年行路迷。
甘与山僧为逆旅,自使妇姑相勃豀。
暗明通壅翻还汝,无所还者吾其栖。
巉然絕壑臨招擔,爺視疑欲幹晴霓。
林戀獻狀還左右,煙雲變相随高低。
少日登高不憚遠,喘汗赪顔如夏畦。
卻憑軒檻認行處,一覽不待窮攀跻。
愛山願作此軒客,饑火驅出仍東西。
青衫烏帽犯塵土,夢想春綠浮凫鹥。
歸尋稍刻劍已往,扁榜僅能存舊題。
道人知我若有失,更附山房拂栱梯。
方欣勝觀還昔時,忽訝語來磻溪。
茫茫六合有安宅,恍悟十年行路迷。
甘與山僧為逆旅,自使婦姑相勃豀。
暗明通壅翻還汝,無所還者吾其栖。
[ 宋代 ]
·汪应辰的简介
(1118—1176)信州玉山人,初名洋,字圣锡,学者称玉山先生。高宗绍兴五年进士第一。除秘书省正字。因疏奏忤秦桧,出通判建州、袁州、静江府、广州,流落岭峤者十七年。桧死,始还朝。刚方正直,遇事敢谏。以敷文殿直学士充四川制置使、知成都府,甚有政声。入为吏部尚书,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,所撰制诰温雅典实。在朝多革弊事,得罪中贵,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。复连贬官秩,遂辞官家居。卒谥文定。少受知于喻樗,又从吕本中、胡安国、张栻、吕祖谦游,学问博综,精通义理。有《文定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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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汪应辰的诗(60篇) 〕
作者:
唐代
宋之问
倚棹望兹川,销魂独黯然。乡连江北树,云断日南天。
剑别龙初没,书成雁不传。离舟意无限,催渡复催年。
倚棹望茲川,銷魂獨黯然。鄉連江北樹,雲斷日南天。
劍别龍初沒,書成雁不傳。離舟意無限,催渡複催年。
作者:
唐代
李端
雁塞日初晴,胡关雪复平。危竿缘广漠,古窦傍长城。
拔剑金星出,弯弧玉羽鸣。谁知系虏者,贾谊是书生。
雁塞日初晴,胡關雪複平。危竿緣廣漠,古窦傍長城。
拔劍金星出,彎弧玉羽鳴。誰知系虜者,賈誼是書生。
作者:
清代
戴亨
生涯馀白发,世缔得同心。乍见惊余老,雄谈识尔忱。
孤鸣琴已碎,苦诣道方深。何处求真赏,寥寥太古音。
生涯馀白發,世締得同心。乍見驚餘老,雄談識爾忱。
孤鳴琴已碎,苦詣道方深。何處求真賞,寥寥太古音。
作者:
明代
皇甫汸
无言骑省少,忽讶鬓初斑。世事忘江上,朝仪想殿间。
莺啼新岁月,柳暗旧关山。相府知名久,中郎定不还。
無言騎省少,忽訝鬓初斑。世事忘江上,朝儀想殿間。
莺啼新歲月,柳暗舊關山。相府知名久,中郎定不還。
作者:
明代
于谦
凉飙拂树半含秋,一雨先将暑气收。夜色远分天际月,清光直入水边楼。
玉箫有韵惊乡梦,银汉无波洗客愁。遥想梧桐最深处,美人和泪拨箜篌。
涼飙拂樹半含秋,一雨先将暑氣收。夜色遠分天際月,清光直入水邊樓。
玉箫有韻驚鄉夢,銀漢無波洗客愁。遙想梧桐最深處,美人和淚撥箜篌。
作者:
宋代
沈括
板印书籍,唐人尚未盛为之。五代时始印五经,已后典籍皆为板本。
庆历中有布衣毕昇,又为活板。其法:用胶泥刻字,薄如钱唇,每字为一印,火烧令坚。先设一铁板,其上以松脂、蜡和纸灰之类冒之。欲印,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,乃密布字印,满铁范为一板,持就火炀之,药稍熔,则以一平板按其面,则字平如砥。若止印三二本,未为简易;若印数十百千本,则极为神速。常作二铁板,一板印刷,一板已自布字,此印者才毕,则第二板已具,更互用之,瞬息可就。每一字皆有数印,如“之”“也”等字,每字有二十余印,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。不用,则以纸帖之,每韵为一帖,木格贮之。有奇字素无备者,旋刻之,以草火烧,瞬息可成。不以木为之者,文理有疏密,沾水则高下不平,兼与药相粘,不可取;不若燔土,用讫再火令药熔,以手拂之,其印自落,殊不沾污。
闆印書籍,唐人尚未盛為之。五代時始印五經,已後典籍皆為闆本。
慶曆中有布衣畢昇,又為活闆。其法:用膠泥刻字,薄如錢唇,每字為一印,火燒令堅。先設一鐵闆,其上以松脂、蠟和紙灰之類冒之。欲印,則以一鐵範置鐵闆上,乃密布字印,滿鐵範為一闆,持就火炀之,藥稍熔,則以一平闆按其面,則字平如砥。若止印三二本,未為簡易;若印數十百千本,則極為神速。常作二鐵闆,一闆印刷,一闆已自布字,此印者才畢,則第二闆已具,更互用之,瞬息可就。每一字皆有數印,如“之”“也”等字,每字有二十餘印,以備一闆内有重複者。不用,則以紙帖之,每韻為一帖,木格貯之。有奇字素無備者,旋刻之,以草火燒,瞬息可成。不以木為之者,文理有疏密,沾水則高下不平,兼與藥相粘,不可取;不若燔土,用訖再火令藥熔,以手拂之,其印自落,殊不沾污。